1. 学校破格复试。 根据我校确定的 2012 年博士生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各院系符合基本分数线的生源基本充足。因此,学校原则上不接受低于学校基本复试分数要求的博士破格复试申请。 极个别科研能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非常突出,但单科或总分略低于院系基本复试分数线www.lindalemus.com,且所在院系生源不足的, 须由院系向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提出破格复试录取该考生的书面申请,经所在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报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是否破格复试录取。同等学力考生不予破格复试。 破格复试录取的考生占所在院系博士招生计划。 (向学校提交破格复试报告截止时间: 2012 年 4 月 2 5 日)
2. 院系破格复试。 学校确定的 2012 年博士生复试分数要求为基本分数要求,各院招生领导小组须根据自身情况进一步确定各自学科专业的分数线。由于符合基本分数线的生源充足,各院系原则上不接受破格复试申请。如个别考生科研能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突出,但单科或总分略低于院系基本复试分数线的www.lindalemus.com,须由系(所)提出破格复试该考生的书面申请。各院招生领导小组应研究确定破格复试原则及程序,经院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是否破格复试。 破格复试录取的考生占所在院系博士招生计划。 破格复试录取的考生须在报送招生办拟录取名单上备注说明。
九、 录取原则
1. 各院招生领导小组应根据考生的总成绩,综合评估考生各方面的表现、科研能力及已获得的学术成果,按各院系安排的分专业计划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2. 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复试不及格者( 60 分以下 );同等学力考生任何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者( 60 分以下 );政审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
3. 为推行我校博士招考改革,确保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校 2012 年继续实行不招收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政策(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专项计划”等除外)。在职考生如以社会考生报考我校并被我校录取,须辞去原单位工作,并根据我校寄发的预录取通知,在 6 月 10 日 前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进行全日制学习,我校方寄发正式录取通知书。
十、拟录取名单和正式录取名单的确定
各院系在完成复试工作后,应根据考生的最终形成的专业总成绩、确定的录取原则和安排的招生计划,充分征求相关导师组的意见,召开学院招生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本单位拟录取名单。前期已完成复试工作的院系请于 4 月 25 日 之前将拟录取的名单报送至校招生办www.lindalemus.com,经招办审核后即在所在学院网上公示;将开始复试工作的院系请在 5 月 3 日之前将拟录取名单报送至招生办,经招办审核后即在学院网上公示。
博士生拟录取名单经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福建省高招办和教育部录检审核通过后形成正式录取名单。
学校将在教育部录检通过后寄发录取通知书,时间约在 6 月底 7 月初。
十一、复试录取的监督与复议
1. 厦门大学纪委、监察处全程监督我校 2012 年博士生复试录取工作。监督电话: 0592 — 2186219 。
2. 实行校院两级巡视监察制度。学校相关单位组成若干巡视监察小组,在复试过程中,各巡视小组将深入各院系复试现场,在不干扰正常复试工作的前提下www.lindalemus.com,采取随机进入考场和实验室、旁听面试等方式了解、监督复试工作的开展情况。各院巡视监察组长由学院分管纪检工作的院领导担任,具体负责本院博士复试巡视监察工作。
3. 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4. 实行复议制度,确保信访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经调查属实的信访问题,由相关单位的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5. 实行回避制度。凡亲属报考本单位的导师和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本单位和当年度的博士生复试录取工作。
十二 、 本复试录取工作意见由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厦门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2 年 4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