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录取
(一)录取根据考生的推荐材料和初试、面试成绩,并结合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由我校按规定择优录取。
(二)根据国家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精神,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生在录取前须签订协议书,其缴纳费用以广东省财政厅批文为准,校外委托培养博士生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在学期间的工资、医疗费等其他福利待遇由考生单位负责,并向我校交纳委托培养费每人每年20000元;本校在职攻读博士学位,实行以课题为依托的培养模式,以本人课题完成博士学位论文。
八、报考费用及学习待遇
考生报考所需一切费用(报名费、体检费、往返旅费、食宿费等)均由本人自理。
录取后在校学习期间的待遇按有关规定办理。
九、毕业生就业
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和自筹经费博士生毕业后,按国家有关规定推荐就业、自主择业;委托培养博士生毕业后,按协议书规定均回原单位工作。
十、招生人数
本校2013年计划招收博士生140名,其中包括委培和自筹经费生,实际招生人数以当年国家下达招生计划为准。2013年招收在职攻读全日制博士生比例将控制在20%左右,优先录取以全日制形式攻读博士学位的考生。
点击下载:2013年广州中医药大学博士生招生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