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资格审查
报考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考生须按以下要求在复试时提交材料(未注明项均为一式两份):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须完整填写表格内容;
2. 硕士课程成绩单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为原件,一份为复印件);
3. 学位、学历证书的扫描件(应届毕业硕士生须提交所在学校研究生院(处)的证明信,其中须注明是否在2013年毕业);
4.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想致力研究的问题和设想的陈述书;
5.两名与所报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书(内容须填写在表格内), 不能由所报导师推荐;医学部在学硕士生还须交硕士导师推荐书;
6. 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等的陈述和证明;
7.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一份);
8. 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证明书(一份);
9. 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还须提交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的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
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完整,它将作为招生面试考核中的内容之一。材料不真实者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考材料按顺序左上角装订,并列出目录,分别装订成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由1-6项组成,复印件由1-9项组成。
在复试时原件交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另一份复印件面试时交面试小组。
报考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八、 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1. 初试:
(1)笔试科目:①公共外语(含听力);②专业基础;③专业课(详见医学部博士招生专业目录)。外语语种及业务课选考者请在报考登记表中相应栏目内注明。
(2)时间:笔试在3月16日、17日进行。
(3)考试地点:北京大学医学部。
2.复试:
医学部实行差额复试,在达到复试分数线基础上,由各学院(部)根据差额复试的比例确定考生的复试资格。
采取笔试、口试相兼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对学生的报考材料、学科背景、综合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申请人应向复试组作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
复试一般安排在4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在初试后,登陆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院网页查看。届
时各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将会通知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
参加复试考生缴纳复试费事宜按当年有关规定执行。
3. 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考试时还须加试政治理论课(含自然辩证法、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和两门所报专业硕士学位必修课。加试科目在准考证上通知。
九、录取
根据考生本人提供的报考材料,德、智、体全面衡量,在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基础上,按照复试成绩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