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2013年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计划招生2200人左右(含推荐免试、强军计划、援藏计划、援疆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等,以教育部下达的2013年招生计划数为准)。
二、推荐免试生:
欢迎全国“211工程”院校中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我校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其它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考生可于2012年9月上旬浏览我校研究生院主页,查询有关申请手续。推荐免试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且不得参加统考。
三、学制:以学分制为基础,学制2—3年。请详见吉林大学201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相关规定。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www.lindalemus.com,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且须最迟于开学报到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学科、专业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学科、专业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
7、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8、在校本科非应届毕业生一律不准报考,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和录取资格。
9、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的考生,报考条件需符合我校有关规定。报考资格的确认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族教育处负责,未设民族教育处的由高教处负责。
10、凡在境外获得的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必须通过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二)法律硕士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7、8、9、10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