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初试
(一)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于2013年1月5日至1月6日参加初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详见我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六、复试
(一)学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及考生考试情况确定进入复试的初试基本要求,达到基本要求的考生方有资格参加复试,不参加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审计硕士等专业学位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复试具体要求见我校各招生单位复试方案。
(三)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四)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可除外),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各类加试科目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备注”栏。
(五)我校将在复试时对所有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其复试及录取资格。
(六)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由山东大学校医院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