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收学院(或研究院)依据申请人(不含预录推免生)的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及体检结果,提出拟录名单。
被我校预录取的校外推免生,在获得推荐院校推荐免试资格后,下载、打印《兰州大学2013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到推荐院校有关部门(一般为教务处,下同)办理推荐免试签字盖章手续,并将推荐院校有关部门盖章的《兰州大学2013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原件寄至我校有关招生学院,由招生学院为其办理拟录取手续。
所有拟录取校外推免生,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网上进行公示,并由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办理《兰州大学2013年校外推免生接收函》。
(五)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
1.收到我校《兰州大学2013年校外推免生接收函》的校外推免生,到所在学校有关部门办理推荐免试报名手续,于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医学.全在.,线提,供www.lindalemus.com,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并按规定进行报名现场确认。
2.报名现场确认结束后十天内,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申请人所在院校有关部门提供、省级招办签章)寄(送)到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未寄(送)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我校拟录取资格。
四、奖励政策
(一)来源于校外“985工程”、“211工程”院校且非在职培养的学术型推免生,第一学年享受一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来源于校外“985工程”、“211工程”院校且非在职培养的专业学位推免生,第一学年优先享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二)来源于校外“985工程”院校的推免生(含专业学位),在录取当年报到入学的,由学校为其提供一次性奖学金3000元。
(三)来源于校外有国家重点学科的非“985工程”院校的相应专业毕业推免生(含专业学位),在其录取当年报到入学的,由学校为其提供一次性奖学金1500元。
(四)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一等和二等两个等级,不区分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一等学业奖学金资助研究生全额学费,二等学业奖学金资助研究生50%的学费。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申请人必须确保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申请人有弄虚作假行为,我校将取消其报名、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二)我校确定接收的校外推免生,未经我校同意,不得办理出国手续,不得通过“双向选择”进行就业,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统一考试。
(三)我校确定接收的校外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学士学位证书及相应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相关链接:
兰州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