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人数
我校2013年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约4500人(含医学院),其中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约2350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约2150人,推荐免试硕士生约占65%。各学院(系)根据预录取推免硕士生和统考生初试的情况,确定分学科(专业)的实际招生人数。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仅限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符合A或B条件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专业报考):A.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B.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医学.全在.,线提,供www.lindalemus.com;报名时必须提供下列材料:大学英语四级(或四级水平)证书(报考外国语学院英语专业的考生须提供大学英语六级证书),大学教务部门开具的相应专业本科的8门专业课程成绩单。在统考初试成绩合格后,还须加试二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考生本人需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7)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限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8)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推免硕士生
(一)招生对象
1、国内重点院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占用申请者母校推免指标)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3、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二)申请材料
1、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2、本科成绩单1份(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装入自备信封密封后须在封口处骑缝加盖教务处公章);
3、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4、CET6≥440,或TOEFL≥90(600),或IELTS≥6.0。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成绩单;
5、申请人还可提交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复印件。
(申请人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必须保证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