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选择非北京大学报名点的考生请按所选报名点要求确认报考信息。
13.网报期间,我校对考生提交的信息进行检查校验,并将有关信息项公布在“北京大学研究生教育招生网”首页的“重要公告”栏目内,请考生按报名号查询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及时修改。
请注意:①国内普通高校毕业证书编号 请填写 “学校编号”或“证书编号”,通常为16位以上数字,前5位为颁发此证书的高校代码。不要填写证书序列号(如No:XXXXX)。②境外(含香港、澳门、台湾)学历请填写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编号,格式为:国家(或地区)[年度]编号。例如:英国[2009]99999号。
14.按照教育部关于研究生初试科目设置的要求医学全.在线提供,我校部分学科专业代码有所调整,凡涉及的学科专业(含跨院系选题),一律按教育部划定的所选应试科目的学科门类复试分数线进行调剂录取。请考生慎重选择。
15.我校部分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仅限推荐免试,考生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专业目录中的备注说明。如因填报了限招免试生的专业(或研究方向)造成报名信息无效或不予准考,责任自负。
16.经我校确认准考的应试考生请于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存至复试录取阶段。
17.北京大学研招办咨询电话:010-62756913。010-62751354。010-82802338(医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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