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推免生校内接收的工作方案和基本程序
(一)接收原则
1、科室导师总体接收原则
每个校级专业科室(专业科室和教研或研究科室共存者,导师仅列在专业科室下计算)接收本校推免生不超过1人;校部地区基础学科及全校省级以上重点学科和/或重点实验室科室增加1名,但科室与其实验室不重复;辽宁省提升计划学科和现有国家级重点学科科室增加2名;科室与招收指标限制在院系指标范围之内。申报导师均须为接收推免生源的学校2013年全国招生简章导师(详见
中国医科大学2013年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全校各科室每名导师接收留校推免生不超过1人。
2、专业接收条件
①报考我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和预防医学各一级学科下所属专业的推免生,其本科专业必须为相同专业;但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学专业学生可按排名参加临床医学一级学科下的本专业报考,临床医学可选报护理学。
②各附属医院的相同学科均可接收符合本专业接收条件的推免生报考,如附属口腔医院的麻醉学可接收本科临床医学生源,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可同时接收本科临床医学和医学影像学生源,口腔医学基础学科可接收本科各专业生源。
医 学 全 在 线www.lindalemus.com③我校临床医学以外本科专业(包括口腔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学和护理学)的推免生仅可报考本专业和基础学科相关专业。非临床医学推免生源可报考病理学,但今后不能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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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考试。
(二)2013年推免名额的接收指标分配
1、推免指标
我校获得国家普通高校推免计划指标总数90名,其中专业学位38名,学术学位推免指标52名(含外推10名);研究生支教团专项推免计划指标11名,均为学术学位;总推免指标合计101名,校内接收指标91名。
2、指标分配
根据推免计划指标规模和学校学科发展需要,学校各院系接收指标分配如下:
①普通高校推免计划90名指标的分配
医学全在.线网站提供专业学位38名:全部由校内直属附属医院接收。各院系的专业学位接收名额分配为:附属四院接收不少于3名,其它附属医院在总体接收原则下,没有指标和接收专业限制。
学术学位52名:外推校际交流10名,校内接收42名;校内接收名额分配为:
附属医院学术学位指标10名,报考不足时,指标收回至校部地区基础学科。其中,
临床国家重点学科指标7名(含辽宁省提升计划学科,下同)---一院皮肤,呼吸,内分泌、普外、检验、二院儿科各1人,一、二院影像学科1人;
附属医院基础学科(含护理学院)指标3名---不划分接收院系。
校部地区基础学科学术学位指标32名,包括基础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药学院、人文社科学院、法医学院及其他独立建制的二级院系所,接收院系无接收指标限制。
②研究生支教团项目接收
推免指标11名,均为学术学位,全部校内接收,接收专业无学科和院系限制,但须符合导师接收原则和专业接收条件。申报支教团推免专项的候选生源,须于专业志愿申报前参加并通过校团委组织的支教团推免生面试;具体请注意参阅校团委通知。
(三)专业申报优先程序
推免志愿专业的选报依据我校2013届推荐免试研究生候选人名单的排名名次,按照推免接收优先顺序和本人专业志愿,依序择优进行。逾期不参加专业志愿选报会视为自愿放弃推免资格,不再补录。不接受学校推免生招生专业名额计划的候选推免生源,其推免资格自动放弃,所空名额由候选名单依次递补;但其可于选择放弃时公开声明等待某一导师的复试替补或非本专业优先选报。优先顺位如下:
1、推免学位类型优先接收顺序:专业学位、附属医院学术学位、校部地区学术学位、支教团项目学术学位。
2、推免本科专业优先接收顺序:首轮接收推荐候选人本专业优先、第二轮接收全体候选人总遴选排名顺位优先。
本专业申报:各专业推免指标推荐候选人依总排名排序,按本专业推荐名额位次优先选报,各类型推荐名额选报完毕后,进入非本专业选报。
非本专业或第二轮申报:依据201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候选人总排名名单(参见附件一)进行择优选报,额满为止。
3、报考我校基础学科各专业的本校推免生中,本科专业为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的推免生在总成绩排名相同时,优先接收,其他专业按本专业排名优先接收。
4、研究生支教团项目申报:选报生源须经学校团委组织的项目遴选考核,最终确定候选指标进入接收复试。候选生源按推免候选人名单择优初选报名,可报考附属医院和校部地区各学科专业,无名额限制,没有二级院系限制,但须符合总体接收原则及专业接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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