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医学研究院2013年博士生招生继续试行初试只考一门英语,复试实行“申请-初审-面试”制。为了综合考虑申请人的全面素质,招收优质博士生生源,结合我院学科特点,特制定生物医学研究院博士生招生改革规则及评分标准(试行)。根据规则及评分标准,按照申请、初审及面试三个环节,同时结合初试英语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现将具体程序公布如下:
(一)申请人进入初审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热爱集体,关心他人,尊敬师长,积极促进校风、学风建设;
2.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或科研成果突出者;
3.初试英语成绩过线者。
否决标准(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与评选)
1.因违反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受行政处分者,违反毕业学校学术规范及违规处理办法规定者。
2.在硕士阶段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中不及格者。
(二)初审环节:
提供申请材料 医学全在.线网站提供
在导师和考生充分接触的基础上,由考生在网报后递交如下完整材料,(材料不完整者不予考虑)。
① 学习和研究经历;
② 两封具有正高职称专家签字出具的推荐信;
③ 本科生和硕士生阶段学习成绩单(须授课单位盖章);
④ 各类外语等级考试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应届生缓交);
⑤ 已有科研成果、文章目录和单行本、专利等(须原件);
⑥ 各类获奖目录、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内容简述(500字);
⑦ 硕士学位论文全文以及对论文特色自我评述(历届生,800字);
⑧ 硕士期间工作介绍、主要结果和特色自我评述(应届生,800字);
⑨ 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不少于5000字);
⑩ 其他可以证明考生水平的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