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1.初试科目:公共外语(不含听力)、专业基础课、专业课。
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初试阶段需考政治理论(文科考试内容主要为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理科考试内容主要为自然辩证法)。
考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
2.初试时间:2013年3月16日全天,17日上午(17日下午同等学力考生考政治理论课)。
3.初试地点:武汉大学(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4.成绩告知:考试成绩可由考生本人在研究生院网站上查询。如对评卷结果有异议,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申请复查。研究生院将组织专门人员进行认真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在网上公布,考生本人不得查阅试卷。
(二)复试
1.复试时间:2013年5月。
2.复试内容:
(1)测试考生外语口语及听力水平;
(2)以面试等方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心理素质等方面进行考察;考生需提交包括本人科研经历、科研成果、对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的认识、研究思路和展望的科研报告;
(3)跨一级学科报考的考生(判断依据为考生所学专业代码的前4位与报考专业代码的前4位是否相同,不同则为跨一级学科)、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学位课程(笔试),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复试具体时间、内容及形式以报考学院(系、所)通知为准。
(三)体检
武汉大学校医院在复试阶段对考生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者不予录取。
九、录取
(一)录取原则:根据初试、复试成绩医学全在.线网站提供,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
(二)录取类别:
武汉大学参加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后,博士生录取分为普通培养、委托培养、定向培养等三种类别。
普通培养:为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录取时须将档案及工资关系转入我校,并可参加基本奖学金、普通奖学金、优秀奖学金及其他奖励性项目的评定,毕业时按照“市场引导、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原则落实就业单位。
委托培养:为在职研究生,录取时须与委托培养单位签订培养合同,培养经费由委托单位与考生本人按双方协议承担,可参加我校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不参加基本奖学金、普通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的评定,毕业后回原委托单位工作。
定向培养:为参??“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高校思政教师”及“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的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即为录取类别,请考生在报考时慎重选择。
十、收费标准及奖助体系
(一)培养费:非医学类专业人民币16000元/学年,医学类专业人民币17000元/学年,校外博士研究生班培养费另行规定。
(二)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每人每学年800-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