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生目录中列出的招生人数原则上为招生规模,包括硕博连读及直接攻博招生名额。关于导师在本年度招收硕博连读及直接攻博考生的情况,请各位考生在报考前咨询报考院系或导师。
2.考生报考类别有四种:非定向、定向、自筹经费、委托培养。非定向博士生和定向博士生的培养经费由国家提供,毕业后,定向博士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工作,非定向博士生通过“双向选择”就业;委托培养博士生的培养经费由委托单位提供,毕业后按委托培养合同就业,自筹经费博士生的培养经费由学校在培养条件、指导力量具备的前提下,用指导教师的科研经费,或向社会多种渠道筹措解决,毕业后通过“双向选择” 或按自筹经费合同就业。委托培养、自筹经费博士生的培养费原则上不超过国家生均教育事业费拨款标准。人事关系不离开工作单位的在职人员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在录取环节,南京大学将与考生所在单位签定协议);人事关系离开工作单位的在职人员,可以报考非定向或自筹经费;非在职人员可以报考非定向或自筹经费。
3.为促进西部大开发和我国各民族共同繁荣,我校承担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培养任务,定向培养专向招生计划40名。报考条件为:(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2)保证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3)往届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满足我校规定条件的同等学力考生。(4)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5)身体状况符合我校的体检要求。
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的招生办法。由考生所在省(市、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推荐报考,拟录取者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和地区工作,服务期为8年。
4.为进一步加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政治素质、专业水平,我校承担“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培养任务。报考条件为:(1)从事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教学的教师。(2)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教学一线工作5年以上。(3)具有硕士学位。(4)报考专业为: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
该计划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根据“质量第一、宁缺勿滥”的原则,从报名者中择优选拔。考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且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
5.为提高高等学校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使其在管理和教育教学领域掌握必要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具备较高的实际研究和实践创新能力,以适应我国教育发展对高层次实践性人才的迫切需求,南京大学从2010年开始招收教育博士专业学位(Ed.D.)研究生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该专业在初试后两天内进行复试,其中包含专业外语笔试(外语与汉语互译),专业外语成绩与初试外语的成绩共同计入外语总分,各占50%。详情请参阅教育研究院网站。
6.兼职导师需与指定专职导师联合招生,原则上每年最多招收一名博士生。
7.我校将优化笔试、强化复试,突出科研创新能力的评价,从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衡量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择优录取。为保证培养质量,提高科研效率,鼓励有能力和条件在规定年限内获得学位的考生报考非定 向 博士生,每名博士生导师原则上每年最多招收一名定向或委托培养博士生(不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等专项计划)。
8.报考非定向或自筹的考生,如果被我校录取,我校须向考生所在档案单位调取档案;报考定向或委培的考生,如果被我校录取,我校须和考生所在工作单位签定定向或委培协议。
9.考生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或签定有关协议,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10.考生提供的所有报考材料均应属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考试、入学资格和学籍。
11.报考博士生所需的报名考试费、体检费、往返路费和食宿费等均由考生本人自理。
12.我校不出售往年试题,不指定参考书,不办考前辅导班。
13.有关网上报名及复试等相关事宜请及时查询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页及报考院系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