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的学位和工作经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或博士学位,且具有三年以上从事电子与信息工程领域工作的经历;
(2)获学士学位后具有六年以上相关领域工作经历,且符合我校对同等学力人员报考博士研究生的相关要求(见上述第(二)条)。
2.较系统地掌握了电子与信息工程领域的专业基础知识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具有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并参与过重要的工程技术研发项目或工程组织管理工作。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培养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4.一般应为原工作单位定向培养。
(五)中国科学院部分培养单位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该专项计划实行“与普通招考生统一考试、单独划线录取、定向少数民族地区培养”的政策,主要面向少数民族考生。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除了需具备上述第(一)款中各项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考生原籍在西部12省、自治区、直辖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4省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湖北恩施自治州等地区,或者是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等学校和培训机构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3.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处审核同意报考。
4.保证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
(六)在学的硕博连读生转博,按所在培养单位的具体要求报考。
(七)在高校取得学术型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按直接攻博方式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简称为直博生),具体录取条件由培养单位确定。已被确定录取的直博生,不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但必须在我校博士生网报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2年10月28日-11月9日。
(八)下列情况的考生报考时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
1.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
2.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服务期的在职人员考生。
3.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九)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报考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