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修完所报考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成绩证明),并通过国家同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外语水平考试(获得合格证书);
(2)近5年已在所报考的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以上的学术论文(以第一作者);
(3)以主要获奖人(排名前3名)获省部级以上与相关学科专业有关的科研成果奖励。
注意:哲学(01)、法学(03)、教育学(04)、文学(05)、生物学(0710)、生态学(0713)、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生物医学工程(0831)、软件工程(0835)、医学(10)、管理学(12)等涵盖的二级学科专业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11、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报考。
12、我校2013年招收15名左右“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学历要求为:应为往届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有关详情另见通知。
13、我校2013年招收5名左右“高校辅导员攻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条件为:在岗直接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满3年的高校专职辅导员(专职辅导员指院(系)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党总支副书记等副处级(含)以下从事学生工作的人员),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能够较好履行辅导员工作职责,受到学校、院(系)和学生的普遍好评,经所在学校学生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学位要求为:具有硕士学位,有关详情另见通知。
14、我校在2013年招收5名左右“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研究生,对象是为新疆大学和新疆医科大学职工,学历要求为:应为往届硕士毕业生,有关详情另见通知;
(二)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是:
除满足上述第1、2、7、8、9条规定外,考生应是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我校2011级在读优秀硕士生(2011年录取保留入学资格或保留学籍的学生,如学号前两位为“11”的辅导员、支教团、国防生等不得申请),申请人第一学历均应是设有“研究生院”的高校或“211工程”或“985工程”高校毕业的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且具有学士学位者(不含“独立学院”本科生)。对于非“211工程”高校本科毕业的学生如有突出的科研成果,也可申请。申请人所申请报考学科专业应与硕士生阶段学习专业相同(不能跨学院和跨二级学科,临床医学不能跨三级学科);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含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定向或委培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可申报;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只能接受相应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行硕博连读(2014年起博士生招生不接受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学术型博士只能接受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进行硕博连读。有关详情另见通知。
(三)以直接攻博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是:
除满足上述第1、2、7、8、9条规定外,考生应是取得学术型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只能报考学术型博士生,所报博士生学科专业应为国家级重点学科(临床医学专业不接受直博生)。
对2012年9-10月作为直博初选者,相关学院和导师应跟踪考核,待2013年5月通过学院复试作为拟录取对象后,不得放弃直接攻博,否则取消攻读硕士和博士所有学籍。有关详情另见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