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大学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根据教育部教研办[98]1号文《关于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学位办公室关于《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简介》的要求。参照北京大学医学部等多所重点医学院校的做法,总结我校培养硕士研究生(以下称硕士生)的经验,对硕士生培养方案提出如下总体要求。
一、 培养目标
硕士生的培养目标是: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心身健康;献身科学事业,积极为祖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或独立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临床专业硕士生在临床技能上要求达到高年资住院医师的水平);要求掌握一门外国语,并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论文书刊。
二、 研究方向
研究方向的设置要科学、规范,一般按二级学科范围的三级学科设置。应依据本学科的优势和特点及发展趋势,选择对社会进步和医学科技发展有一定意义或应用价值的领域作为研究方向。使硕士生的培养立足于为人民的健康服务。
三、 学制与时间安排
硕士生学制三年(在职硕士生可延长半年或一年),成绩优秀,提前完成学业者,允许提前毕业。以同等学力录取者,不能提前毕业。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学业者,可延长半年或一年学习时间。
基础医学硕士生的学习时间主要用于课程学习(含实践教学环节)和学位论文工作,时间安排大约各占1/2。
临床医学硕士生的学习时间主要用于课程学习,学位论文、临床实践和技能训练,时间安排大约各占1/3。
在职硕士生不脱离工作岗位,要认真兼顾学习和工作。除课程学习一般应脱产外,其他培养环节应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学习。
四、 课程学习
硕士生课程设置为学位课和非学位课。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不少于30学分。
学位课程:不少于24学分(其中,临床专业硕士生包括临床技能训练4学分)。包括公共课(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自然辩证法、公共外语、医学统计)、专业及专业基础课。
非学位课程:不少于6学分,主要指选修课。
选课要求:
公共课各专业硕士生均需学习。专业课、专业基础课和选修课,由导师及硕士生从本专业硕士生教学计划开设的研究生课程中选修。必须选满规定的学分。
考试办法:
学位课程考试,70分以上合格;非学位课考查,60分以上及格。考试办法按照《汕头大学医学院研究生课程学习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
开课要求:
公共课和专业基础课及选修课开课。专业和专业外语由导师或培养学科指导,学生自学。专业基础课和选修课一般有10人以上选修才开课;少于10人选修,教师指导,学生自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