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医科大学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医、药、卫生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培养类型
1. 医学科学学位博士研究生,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毕业时授予医学科学博士学位(PH.D.)。
2. 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以培养高级临床医师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侧重于从事临床医疗工作能力的培养,毕业时授予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M.D.)。
三、报考条件
1.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2. 所有考生必须通过CET六级考试(现场确认时需要提供六级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3. 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且在入学前能够取得硕士学位者;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 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7年9月1日后出生),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6.由两名本学科相关副高级以上专家推荐;
7. 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M.D.)不接收跨专业考生报考;
8. 我校今年拟招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详细信息请查阅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相关信息。
9.同等学力考生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及目前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
(2) 大学毕业,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6年以上(自获得学位到博士入学之日),并已修完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全部必修学位课程,并提交进修学校开具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3) 近三年内在国内外专业核心刊物<中文核心期刊目录(2008年版)>发表第一作者论文二篇或已经取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并为第一作者;
(4) 已通过CET六级考试(现场确认时需要提供六级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5) 同等学力考生不允许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M.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