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对象
本暂行办法适用于我校2013级统招硕士研究生,且按标准缴纳学费者。
二、实施原则
本办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医,学,全,在,线,提,供www.lindalemus.com,以我校学科建设为中心,以培养优秀人才为最终目的,以达到预期科研业绩为考核结果,并向基础学科倾斜。
三、奖学金额度
每人叁万元
四、具体实施办法
(一)学术型研究生
2013年我校学术型研究生全部享有新生奖学金。包含以下三种情况:1.基础医学、护理学、中西医结合、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生物学、哲学、政治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等8个一级学科下所有专业仅招生学术型研究生,上述专业研究生入学后全部享有新生奖学金。2.基础临床联合培养的指导教师招收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研究生均为学术型研究生,享有奖学金。3.临床医学、口腔医学、药学专业中学术型研究生享有新生奖学金。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及药学专业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名额分配办法如下:
1、优先指标
根据我校有关会议精神,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药学专业部分指导教师具有奖学金指标,具体名额见附表1。具有奖学金指标的导师需依照录取至本人名下研究生初试总成绩分配此名额。
2、按成绩排名确定剩余指标
专业学位研究生奖学金总名额减除上述优先指标后所剩余指标按照相同比例分别划至临床医学、口腔医学、药学专业,并分别按照研究生初试总成绩排名确定医,学,全,在,线,提,供www.lindalemus.com;初试总成绩相同者,以初试外语成绩确定。
重要说明:
1、由于学术型研究生名额有限,在录取学术型研究生时将优先考虑基础学科招生、基础临床联合培养指导教师招生。
2、凡享有新生奖学金者,毕业前须以第一作者身份,署名辽宁医学院,发表我校科研处划分的三类或三类以上论文1篇,并将之纳入培养计划中。鼓励发表高水平SCI文章,。
本暂行办法最终解释权归研究生学院所有。
附件:
具有奖学金指标导师名单
基础临床联合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