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厦门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1 .复试时间 分为初试完即行复试和等初试成绩出来后再复试两种时间。各院系和专业的复试时间已在招生办网页公布,各位考生可登陆查询( http://zsb.xmu.edu.cn )。
2 .复试内容 由对已获得的学术成果及科研能力的评价、专业考试、综合素质及创新能力测试、外语听力、口语及专业外语测试等及部分组成,各院系可对各部分的要求做出进一步的规定,并根据不同专业的特点确定各部分的成绩比例。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各专业复试成绩的权重统一为:占总成绩的60% 。
3 .复试方式 主要分为笔试、面试和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等几种方式。各招生单位还可根据各自专业的特点,适当增加其他的复试方式。
4 .复试要求 笔试要有试题,面试要有详细考试提纲,要做好记录和录音(记录本和录音设备由各单位自备),并给考生评语和评定成绩(评定成绩采用招生办统一印制的 “ 录取审批表 ” )。复试完毕后,考试试题、考试提纲、录音磁带及复试记录本在各招生单位保存三年(未录取者保留一年)。
二、对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
除统一规定的复试内容外,各单位还要对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硕士生课程。加试科目为所报考专业的两门主干课程,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每门为3个小时,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加试的两门主干课程不计入总成绩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lindalemus.com,但任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不到60分者,则被视为整个复试不及格。
三、硕博连读生的复试
已选拔的硕博连读生要参加复试,与统考生同一复试标准公平竞争。
四、复试成绩具有否决权。
复试不及格(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五、复试录取的监督与复议
1 .厦门大学监察处全程监督我校2013年博士生复试录取工作。监督电话:0592—2186219 。
2 .实行校、院二级复试巡视制度。校领导、纪委、监察处、研究生院、招生办和考试中心等单位组成若干校巡视小组。各学院(研究院)成立由负责纪检工作的院领导任组长和相关领导、教师组成的院巡视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复试巡视工作。 在复试过程中,校、院巡视小组将深入各院系复试现场,在不干扰正常复试工作的前提下,采取随机走进考场和实验室、旁听面试等措施以了解、监督复试工作。
3 .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招生单位的博士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要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4 .实行回避制度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lindalemus.com。本年度有亲属参加博士生入学考试的博士生导师和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不得参加博士生的复试工作。
5 .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应及时公布。
6 .实行复议制度。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应规定时限。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各学院(研究院)博士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六 、本复试工作办法由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