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宁夏医科大学接受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
(甲方)接受 (乙方)
委托培养的 (丙方)为2013 年
专业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制三年(2013 年9月至2016 年7月)。
依据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经三方协议,签定本协议书。
一、甲方按招生规定负责录取丙方,并严格按照培养方案做好硕士研究生培养。
二、委托培养期间,甲方负责丙方的培养、管理、毕业(答辩、学位授予)和奖惩工作。如丙方因违反校规或其它原因不能毕业或未授予学位,责任由丙方承担。
三、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医,学,全,在,线,提,供www.lindalemus.com,入学报到时只带党团组织关系。其在校习期间工资关系、人事、户口、档案均在乙方。工资、医疗费等福利待遇均由乙方按规定解决。
四、乙方须向甲方交纳硕士研究生培养经费贰万肆仟元(24000元)人民币。培养费由乙方在2013年9月15日前一次性交清。
五、丙方毕业时甲方直接将丙方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党团组织关系转交乙方。如甲方违约,赔偿乙方为丙方所支付的全部费用。
六、协议在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甲、乙、丙三方自愿遵守本协议。
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公 章
(甲方)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人事部门 公 章
( 乙方)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委托培养研究生(丙方)签字: 年 月 日
本协议书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
注:乙方人事部门详细地址:
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