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考核考生的实际水平、选拔创新型人才、不断提高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根据
兰州大学“关于做好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制定本复试办法。
一、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兴荣
副组长:胡万军、李芝兰(纪检员)
成员: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
二、复试与录取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科学选拔、全面考察、突出重点的复试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双向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
三、复试对象
初试成绩符合我院复试分数线的第一志愿统考考生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lindalemus.com(含学术型、专业学位研究生,单独考试考生)、经研究生院审核符合条件的第二志愿调剂考生均必须参加复试,推免生不参加复试。
四、关于调剂复试
调剂复试分为校内调剂和校外调剂。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学术型研究生可根据个人志愿于复试前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提出调剂申请,参加调入专业的复试;也可以在原报考专业参加复试,复试后以书面形式申请调入学院其他专业。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学位的复试考生不得调入学术型专业参加复试。
校外第二志愿调剂考生参加生源不足调剂专业复试,原则上不向生源充足专业调入调剂考生。专业学位调剂考生只能参加专业学位复试。
五、复试形式
复试形式有笔试、面试和专业实践能力考核等形式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lindalemus.com。
1. 笔试
主要为专业课测试。时间为3小时,考试形式为闭卷,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复试不合格。
2. 面试
面试包括: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实践(实验)能力考核,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复试不合格。
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占面试总成绩的20%。学院将设置听力测试环节,听力成绩占面试总成绩的15%,口语测试成绩占面试总成绩的5%。
专业实践能力考核:成绩占面试总成绩80%,采取参与式讨论、无主题讨论、案例分析等方式,主要测试复试考生公共卫生基础知识积累、学术兴趣、本专业的学科动态的了解与发展潜力、运用本学科知识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人际交流沟通能力、自我认知能力和心理健康水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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