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 复试总成绩×30%。
(二)总成绩按各学科专业从高到低依次排序,如总成绩相同,以初试成绩排序,如初试总成绩也相同,再以初试外语成绩排序,如初试外语成绩仍相同,以初试综合科目成绩排序。
推免生在各专业排首位。
(三)学费 我校自2011年开始实行硕士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所有考生每年交学费7000元,奖助办法详见《河北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行办法》医学.全在.,线提,供www.lindalemus.com(冀医研[2011]第4号)。
五、考生与导师的双向选择
为保证培养质量,每位正高职称导师招生一般不超过2名,每位副高职称导师招生一般不超过1名,包括科学学位和专业学位。在研课题和经费特别充足者可增招1名,新遴选导师只招1名。
考生与导师的双向选择工作待复试结束后在网上进行。
六、考生有以下情况者将不予录取
(一)复试各环节缺考者;
(二)考试作弊者;
(三)专业课原始成绩过低者;
(四)导师组面试综合评价不合格或不适于培养者;
(五)未达到我校制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者;
(六)未按规定提交档案者。
七、其它
(一)参加复试考生报到时每人交纳复试费130元,体检费60元。
(二)考生参加复试各环节须持本人准考证、复试通知书、身份证或军官证。
(三)定向、委培生须按要求提交定向委培协议书。
(四)学费具体交纳办法另行通知医学.全在.,线提,供www.lindalemus.com。
(五)在复试阶段作弊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以及入学后发现其在入学考试阶段有舞弊行为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我校受理举报部门:1、研究生学院,电话:031186266422,传真:031186047450,电子信箱:gh407428460@163.com,通讯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361号河北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2、校纪委,电话:031186265544,传真:031186265544,电子信箱:ydjw@hebmu.edu.cn,通讯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361号河北医科大学校纪委。
附件一、《河北医科大学2013年硕士生招生计划及空缺专业名额》
附件三、《河北医科大学2013年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面试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