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顺利进行,切实保证人才选拨的质量和水平,根据教育部《2013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2〕9号)以及河南省招办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我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
一、工作原则
1. 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2. 以人为本,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lindalemus.com。
3. 实行差额复试,原则上按照不低于1:1.2的比例复试。
4. 强化复试考核与考生诚信要求,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切实维护考试公信力。
二、组织管理
新乡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校201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在纪检部门监督下,由研究生处组织各培养单位具体进行各项工作。学校成立复试工作督查组,负责对复试工作全过程的监管和审议。
各院(系、部)成立面试领导小组和各专业面试小组,负责进行考生的面试工作,处理面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各院(系、部)须在面试前将领导小组和面试小组名单报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各面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由导师和专家组成,要对面试的全过程做好记录,填写新乡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面试记录表,经面试小组组长签字后交所属院(系、部),由院(系、部)面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章)后统一报送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
三、复试分数线要求
根据《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我校对部分学科、专业划定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只有达到我校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考生,才能取得复试资格;其余学科、专业仍以《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准。
四、复试对象
新乡医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学科、专业 |
总分 |
外语 |
临床医学(学术型、专业学位) |
290 |
40 |
305 |
45 | |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
325 |
50 |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要求,可以进入复试。我校不再单独发放复试通知书。
复试考生必须签署《新乡医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诚信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