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和培养质量的基础环节。为进一步做好硕士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教学[2006]4号文件《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3]1号)文件要求以及2013年全国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本着“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按需招生”的原则,保证研究生生源质量,提高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水平,确保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结合我院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 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医,学,全,在,线,提,供www.lindalemus.com、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 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 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5. 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组织管理
1.为了加强和规范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选拔综合素质优秀的考生,我院成立专门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我单位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
管理,制定本能单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组织开展复试的各项工作,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经费保障等。
2、研究生部负责复试专业课笔试试题的命题、印制、考试、密封、评卷等组织工作,遴选出学科领域专家,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试
题的安全保密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规定》的要求执行,与涉密人员签订保密工作责任书。
3、做好复试材料的审核、归档工作医,学,全,在,线,提,供www.lindalemus.com,对录取考生的复试材料保留至考生毕业,对未录取考生的材料保存一年,对要求转出的材料做好记录。
4、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小组选拔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硕士生导师3-5名,配备秘书1名,组长由权威专家担任,秘书负责记录答题内容、配合
完成复试相关工作内容。在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面试等考核。
5、有直系亲属报考本单位研究生的导师和工作人员,不得参与复试工作。
6、研究生复试工作由研究生部负责组织与安排,复试的工作时间、程序、组织管理办法拟定后,经领导组研究同意,复试前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上公布至少一周的时间。
7、复试工作人员培训。复试工作进行前,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要遴选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要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
8、确定复试考生名单。研究生部根据国家教育部制定的2013年硕士研究生初试分数基本要求、考生的初试分数和我院具体情况,确定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按照1﹕1.2-1.5的差额复试原则,确定符合条件的复试者名单。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不少于一周的时间。
9、被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有关要求参加复试。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复试资格,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