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等学力考生复试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由研招办统一组织。可供选择的加试科目有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病理生理学、药理学、免疫学、医学统计学。加试成绩按100分计算,60分及以上为合格。
七、录取
1.录取的基本原则。
①考生复试合格(含各复试项目)方可作为拟录取对象。
②委培生须与相关单位(部门)签订协议书。
2.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招生学科结合复试成绩,计算出考生的总成绩(= 初试总分×0.1 + 复试成绩×0.5)www.lindalemus.com。招生学科在优先考虑第一志愿上线考生的前提下,根据总成绩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3.计划内生和计划外生确定原则。
①第一志愿录取考生一律为非定向生(委培生除外)。
②基础学科录取考生一律为非定向生(委培生除外,临床检验诊断学按基础学科对待)。
③剔除上述二类考生外,如非定向生指标尚有剩余,则剩余的非定向指标按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确定(委培生除外)。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①报考材料弄虚作假的;
②复试(含加试)舞弊、替考的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lindalemus.com;
③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中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的;
④体检不合格的。
5.在录取检查阶段,出现我校第一志愿考生被其他单位调剂录取的,我校将放弃该生的录取;我校调剂录取的考生(不含校内调剂考生)又被第一志愿单位录取的,我校将坚持录取该考生。
八、其他事宜
1.复试考生食宿路费等自理。
2.录取考生当年不能按时入学者,不保留入学资格。
3.再次提醒各位考生,特别是第一志愿考生:“我校相关招生信息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登录后遵循以下方式查看:院校信息®广东®广东医学院),请随时关注。”(该提醒已经在《广东医学院201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报考须知》中标注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