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笔试(权重为60%)、临床技能考核及综合面试(权重为30%)、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权重为10%)。
(2)面试方式:对所有考生采取相同的面试方法,即采取自述和问答等相结合的方式。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
3、成绩评定
(1)基本素质审核按A、B、C给与分级评定,体检以合格和不合格计。
资格及基本素质审核包括报考材料审核、基本素质审核及心理测试。
(2)面试时,面试评委按《面试评分表》内容评分,打分时不能互相商量或暗示,但可当场自行修改,以体现独立性和公正性。每位专家分别按上表分项打分后合计分数,取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分数。
(3)临床能力考核:考核小组专家根据《临床能力考核表》内容评分,每位专家分别按上表分项打分后合计分数,取平均分为考生的临床能力考核分数。
(4)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进行加权计算。考生的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四、录取原则
1、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序,按招生计划名额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复试成绩单科不及格(即低于60分者)不录取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lindalemus.com,复试总分不及格(即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经考生所在学院研究生招生资格及基本素质审核工作组审查,如有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资格审查材料,需提交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如属实,则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及跨门类报考中医学各专业考生任何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即低于60分,不予录取;若加试两门成绩均合格,则按照上述办法执行,但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5、研究生体检工作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进行。如考生体格检查不符合上述文件要求,则不予录取。
6、因特殊原因需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须由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审查属实者予以办理。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原则上不予办理保留入学资格。
7、对于申诉的考生,有必要可再次组织复试。
四、考生接待电话和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的监督举报电话
考生接待电话 88001241
监督举报电话 88001255、8800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