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如无特殊原因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心理素质测试及专业课笔试:4月10日下午13:00-15:20(其中心理测试为13:00—13:20),考试地点:北京中医药大学中药学院(望京中环南路6号)阶梯教室。注:(考生须带身份证、复试通知书、初试准考证,考生需提前10分钟入场)
考场安排:(10教室 中药制药学、临床中药学、中药药理学;11教室中药化学;12教室 中药生药学微生物与生化药学 药物分析学 中药学(专业学位))
3. 综合面试及外语听说能力测试:2013年4月11日 (考生须带身份证、复试通知书、初试准考证)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
地点:按专业在不同地点分别进行(中药学专业学位按方向在相关专业复试)
专 业 |
地 点 |
中药化学 |
中药学院七层会议室 |
中药制药 |
中药学院八层报告厅 |
中药药理 |
中药学院四层药理系 |
临床中药 |
中药学院五层临床中药系 |
中药生药 |
中药学院三层生药系 |
药物分析 |
中药学院六层分析实验室(603) |
微生物与生化药学 |
中药学院生物制药系 |
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内容有关的资料,考试时请关闭通讯工具。
4.体检:
考生自行去望京医院体检。参照教育部规定,体检不合格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时间:2013年4月12日7:30 ( 空腹 )
地点: 望京医院
特别注意:体检项目全部完成后,请务必将体检表送交中药学院办公室。
5.成绩通知:
复试成绩拟定2013年4月13日公布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lindalemus.com,请考生在中药学院楼二层公告栏内查询。
6.成绩统计:考生的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公式:总成绩 = 初试总分/5×50% + 复试总分×50%。复试总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复试总分低于55分不予录取。
7.复试期间考生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复试及录取期间,考生不得以非正常方式或渠道影响,干扰复试、录取工作。若发现此类情况,将进行一票否决,不予录取。
8.定于2013年4月15日8:30,在中药学院2层会议室进行择优按序录取(待录取生与导师实行双向选择),届时请具有录取资格的考生按时到现场。成绩未公布前,请各位考生不要打电话咨询。
9.中药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领导工作组保留对本次复试工作及录取工作的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