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加科学地选拔优秀人才,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 2013 年在理工科类学院的国家一级重点学科和和国家二级重点学科所属的一级学科试行博士招生 “ 申请 - 考核制 ” 选拔方式。试点学科如下:化学化工学院 - 化学、海洋与地球学院 - 海洋科学、环境与生态学院 - 环境科学与工程、物理与机电学院 - 物理学、数学科学学院 - 数学、生命科学学院 - 生物学。
博士招生 “ 申请 - 考核制 ” 六个试点学科的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已参照《厦门大学2013年博士研究生 “ 申请 - 考核制 ” 考核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本工作意见指导对象不包括六个博士招生 “ 申请 - 考核制 ” 试点学科。
对于其它学科,我校继续实行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改革。 在入学考试阶段,初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素质,复试全面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包括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操作能力等。在录取阶段,提高复试在总成绩中所占权重(占60%)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lindalemus.com,扩大院系在博士选拔中的自主权,公平公正地选拔出具有科研能力和创新潜质的高层次人才。同时,改革导师招生培养模式,考生在报考阶段不需要确定导师,被录取后由导师组负责指导培养。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经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现就我校今年博士生复试录取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 、 指导思想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做到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落实科学发展观,给予院系和导师更多的博士生选拔自主权。
各院系应将对考生科研能力的考核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的评价作为复试选拔的重要内容。注重选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科研潜力、具有特殊学术专长的优秀创新人才,以提 高 博士生培养质量。
二 、 组织管理
成立学校和学院(研究院)两级博士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博士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学院(研究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研究生教育的院长任组长、院负责纪检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各分管研究生教育的系主任参加,负责本单位的博士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各院应尽快展开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安排相关工作。
三、学校基本分数要求和院系复试分数线
1. 我校博士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已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详见下表(不含“申请 - 考核制”六个试点学科):
学科门类 |
外语 |
业务课 1 |
业务课 2 |
总分 |
文科 |
60 |
60 |
60 |
200 |
理科 |
40 |
35 |
50 |
160 |
少民骨干(文科) |
60 |
60 |
60 |
200 |
少民骨干(理科) |
40 |
35 |
50 |
160 |
教育博士 |
60 |
60 |
60 |
200 |
对口支援专项计划(文科) |
45 |
60 |
55 |
190 |
对口支援专项计划(理科) |
40 |
35 |
50 |
150 |
注:“少民骨干”全称: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
2. 为扩大院系在博士生选拔中的自主权,各院招生领导小组可根据本单位学科、专业特点和招生计划,在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基础上,按照不高于 1 : 2 的复试比例,并在征求各导师组的意见后,进一步确定各自专业的复试分数线。复试内容所占比例,复试工作细则于 4 月 2 6 日 前报送校招生办审核后在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