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组织工作由各二级学院负责。5月15日下午4:30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录取工作督查组召集各二级学院相关负责人布置复试工作。复试工作在5月17日下午进行,由招生导师组织5名以上(含5名)正高职称专家组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试。相关专业的招生导师也可合并复试。
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持本人准考证、复试通知书、身份证或军官证。
复试可采取笔试、口试、实际操作等多种形式,重点测试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将复试情况填入《河北医科大学201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表》(见附件二)。
各二级学院于5月20日将《河北医科大学201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表》审核盖章后统一交至研究生学院。
六、其它
(一)调档、政审、签协议 研究生学院于5月22日在网上公布复试合格的考生,所公布合格的考生于当日到研究生学院领取调档函、《河北医科大学2013年博士生政审表》、《河北医科大学2013年定向、委培协议书》。非定向生和自筹经费生调取人事档案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定向(委培)生签定向(委培)协议,不调档案。人事档案、《河北医科大学2013年博士生政审表》和《河北医科大学2013年定向、委培协议书》于6月8日前交至我校研究生学院。
(二)学费 初试外语成绩不低于60分的非定向(委培)生按公费(非定向)录取。自筹经费、委托培养和定向培养考生学费每年12000元。学费具体交纳办法另行通知。
(三)在复试阶段作弊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入学后发现其在入学考试阶段有舞弊者或资格不符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