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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药科大学2013年博士复试录取相关事宜通知

更新时间:2013/5/20 医学考研论坛 在线题库 评论

我校2013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及硕博连读报名、选拔工作已顺利完成,现已进入复试、录取阶段。各专业招生名额、硕博连读选拨、统考考生复试名单由学校及各分科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录取通知书及调档函等我处将于6月中上旬发放,具体时间及安排网上另行通知。现将2013年博士复试录取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考

统考考生分数线原则上为总分不低于200分,外语单科不低于60分。
各分科委员会讨论确定统考复试名单,请名单上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下载附件二—博士复试通知单,并与导师联系进行差额复试等相关事宜,我处不再统一组织复试。请将复试通知单、附件四—定向/委培协议书(无定向委培单位的考生无需上交)于5月8日前返回(交送、EMS邮寄均可)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同时请按照附件三—缴费说明的要求缴纳学费及住宿费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并将学费及住宿费收据A4纸横向复印,右上角标明准考证号、年级、姓名、专业于5月8前一并返回研招办。逾期不返回复试通知单或自费生未缴纳第一年学费,且无任何情况说明的,按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处理。

二、硕博连读

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考生,请按照附件三—缴费说明的要求缴纳学费及住宿费,并将学费及住宿费收据A4纸横向复印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右上角标明硕士学号、年级、姓名、专业于5月8日前返回研招办。自费生未缴纳第一年学费,且无任何情况说明的,按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处理。

附件一: 名单(统考 硕博连读)

附件二 :博士复试通知单(统考生使用)

附件三: 缴费说明

附件四: 博士生定向/委培协议书 

全国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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