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导师遴选办法
(一)遴选原则
1.坚持标准,严格要求,公正合理,保证质量。
2.有利于加强学科建设;有利于青年拔尖人才的培养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有利于研究生的培养。
3.适当兼顾学校急需发展的学科和专业。
(二)基本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党的教育事业,作风正派,职业道德高尚。
2.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和良好的科学作风,能认真履行导师职责,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年龄在55周岁以内(含55周岁,1958年1月1日后出生),个别有突出贡献且确有实际需要的,年龄不应超过57周岁。年龄在50周岁以下(含50周岁,1963年1月1日后出生)原则上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4.熟练掌握一门以上外语,能够阅读本专业外文书刊,并具有一定的外语书写能力。
5.曾协助指导过硕士研究生,能讲授一门以上本学科硕士生课程。
(三)具体条件
1. 招收自然科学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导师:
1)具有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资格的在职人员。
2)具有相对稳定的科研方向,近三年内以项目负责人身份主持市(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含省、部及国家级重大项目的子课题),有可自主支配科研经费1.0万元以上。
3)近三年内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署名在SCI期刊上发表过1篇或统计源期刊上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
2、招收人文社科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导师:
1)具有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资格的在职人员。
2)具有相对稳定的科研方向,近三年内以项目负责人身份主持市(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含省、部及国家级重大项目的子课题),有可自主支配科研经费0.5万元以上。
3)近三年内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署名在统计源期刊上发表过1篇以上学术论文或在省级刊物发表过3篇以上学术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