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
⑴在护理学系公布录取考生名单
⑵公示录取结果,接受考生投诉。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
注意事项:
1、 考生报到时提供如下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
②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推荐人)推荐信二份;
③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加盖公章);
④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应届毕业生请出示学生证);
⑤《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www.lindalemus.com,表格在网上下载;
⑥报考由原单位委托培养的考生须携带单位同意委托培养公函。考生单位组织或人事部门提供的在岗工作身份证明。
⑦写好调档函、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的信封2个。地址一定要准确,收件人要明确,字迹要清楚。
2、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不予复试。
3.奖学金评定:
①申请奖学金的研究生必须是全日制普通研究生。委托培养研究生不享受奖学金;、定向培养研究生必须用全额奖学金资助。
②享受奖学金学生必须与导师签定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