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本院2013年博士生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华中科技大学2013年博士生录取工作》要求,特制定如下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
2严格按照初试成绩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并实行差额复试;
3.根据初、复试总成绩决定正式录取名单www.lindalemus.com;
4.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各工作环节保证做到有章可循;
二、参加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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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外语 |
专业一 |
专业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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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 |
45 |
60 |
60 |
1.华中科技大学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表格在网上下载
2.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
的推荐信,表格专家推荐书在网上下载。
3、硕士学位证书原件(上交复印件)(应届硕士提供学生证在九月入学时查验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同等学力考生提供以下材料:
①学士学位证书原件(上交复印件)。
②已修完所报考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的成绩证明。
③已在所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两
篇以上的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www.lindalemus.com,或获得省、部级以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
4、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
5、报考由原单位委托培养的考生还须携带单位同意委托培养的公函。
6、获得国外硕士学位的考生在复试时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原则上限报考硕士期间所学的学科、专业,跨学科报考原则上限定在所在二级学科范围。同等学力考生不能报考。
7、所有考生复试时体检博士生复试上交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