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军队在职干部
(一)持《录取通知书》、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本校干部不需要转递组织关系)和军官证或文职干部证报到。
(二)转递供给关系的,须携带以下材料:人员调动供给介绍信、人员工薪档案、军队保险关系转移凭证、军队人员住房资金账户转移介绍信、一次算清住房补贴、公积金核对表,以及刻录有供给关系电子数据的光盘(由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出具)。不转递供给关系的,入学时须一次性交清在校期间公务事业费4500元 (1500元/年)。现役武警干部不转递供给关系。被装关系不转递,转入学校的供给关系毕业时转回原送单位。入学差旅费由原单位足额预借。
(三)在原单位享受夫妻两地分居费和享受儿童教育保育费的,须携带所在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包括:干部姓名、职务、现技术级、现文职级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爱人姓名及工作单位地点,子女姓名、出生年月和是否在干部所在部队上幼儿园,以及干部入学前已享受分居费或保育费的每月标准)。所在单位须将分居费和保育费发放至入学当年8月,来校后根据有关政策另行发放。
(四)报到时应带齐部队配发的个人军用装备和日常生活用品,被褥等卧具由学校统一配发。课程学习期间集中住宿,按照《第三军医大学研究生公寓管理暂行规定》进行管理,住宿费每月150元,按年度收取(每年10个月),同时需交纳500元押金,退出公寓时,清退物品无损后退还押金。
二、军队计划应届考生(军校应届生、地方高校国防生、地方入学入伍考生)
(一)持《录取通知书》、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注销凭证(限入学当年入伍考生)报到。
(二)报到时应携带日常生活用品,军装、被褥等由学校统一配发。课程学习期间集中住宿,按照《第三军医大学研究生公寓管理暂行规定》进行管理,住宿费每月150元,按年度收取(每年10个月),同时需交纳500元押金,退出公寓时,清退物品无损后退还押金。
(三)7月20前通过机要将本人档案转递至“重庆市第三军医大学政治部干部处招生办公室”(本校考生除外)。
三、教育部全日制研究生
(一)持《录取通知书》、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居民身份证报到,应届考生还须携带毕业院校派遣证。户口迁移根据本人意愿自行决定,学校地址为重庆市沙坪坝区高滩岩正街30号。
(二)报到时应携带日常生活用品,被褥等卧具由学校统一配发。课程学习期间集中住宿,按照《第三军医大学研究生公寓管理暂行规定》进行管理,住宿费每月200元,按年度收取(每年10个月),同时需交纳500元押金,退出公寓时,清退物品无损后退还押金。
(三)教育部全日制研究生在校期间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管理。
(四)应届考生须将本人档案于7月20前通过机要转递至“重庆市第三军医大学政治部干部处招生办公室”。往届考生根据本人意愿转递档案,需要转递档案的医 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lindalemus.com,须于7月20前通过机要转递至我校;不转递档案的,须出具档案托管证明。
(五)教育部全日制研究生均属于“自筹经费”录取(学费标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详细情况请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硕士研究生学费可分三年交纳,也可第一年交清,博士研究生学费限第一年交清)。研究生在校期间可享受助学金和奖学金,详情见《第三军医大学研究生助学金、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须事先向学校请假,并于入学时出具有效证明。无故逾期不报到和请假超过一周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应届毕业生必须完成前学历毕业环节的各项学习任务,办妥相关毕业手续。硕士研究生复试前未提交大学英语四级证书或成绩通知单原件的,需在报到时提交审查。在职人员入学前须办好工作交接手续,报到后不得因原单位工作影响军训和学习。
(三)报到交费如需刷卡,仅接受工商银行储蓄卡、信用卡。
报到联系人: 江参谋 电话:023—68752385(地) 0801—752385 (军)
徐干事 电话:023—68752386(地) 0801—752386 (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