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拟录取硕士、博士考生:
现将学费交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费标准
1、拟录取硕士考生(未交费的)均须交纳培养费,标准7000元/年。
2、按规定应交纳培养费的博士考生,交费标准12000元/年。
3、培养费按年度缴纳,交纳时间为6月8日—6月14日。
二、交费办法:
1、河北省内可使用“建行代收学杂费”系统,在任意一所建行储蓄网点办理交费手续。交费时请向银行提供河北医科大学的交费编号(7100409)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lindalemus.com、学生本人姓名及交费号(下方交费名单查询),并向储蓄网点索取 “建行代收学杂费收据”,如发现差错当即纠正。
2、外省、市暂无法使用“建行代收学杂费”系统,请按以下户名及账号通过银行汇款,但必须注明学生本人姓名及交费号(不要使用家长姓名汇款)。
户名:河北医科大学
开户行:石家庄市建行广安街支行
账户:13001615236050506269
三、其他
1、在入学报到时凭“建行代收学杂费收据”或银行汇款单换取学校财务处统一开具的收费收据。
2、经报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拟定于6月底发放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