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申报工作已启动,请组织本学院/单位的导师申报招生计划。
一、具体要求:
1、科学型硕士生导师可以申报学术型和专业型硕士生的招生计划,临床型硕士生导师仅可申报专业型硕士生的招生计划。
2、年龄原则上限于57周岁以下(195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新增的导师原则上不安排招生计划。
4、导师根据本人的科研经费和学科发展需要,慎重申报招生计划名额。
5、新增校外联合培养单位,必须是与我校有实质性密切合作的单位,申报招生计划时,必须征得我校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主任同意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lindalemus.com,并由负责学院推荐,经研究生院审核,审核通过单位必须签署《温州医科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协议书》。我校根据学科发展需要,安排招生计划。
二、申报时间:2013年7月1日-7月11日,逾期不受理。
三、申报方法:
导师个人网络申报→二级学院/联合培养单位在线审核→提交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审核。具体申报步骤如下:
(一)导师个人申报计划
第1步登录系统:
导师凭“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究生院网站→教师服务系统。
提示:
1、首次登录的导师,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均为导师编号;
2、导师编号查询方法:在申报网页首页下方,输入姓名,点击查询。
3、修改过密码的导师,用修改后的密码登陆;
第2步招生计划申报:
1、点击教师服务管理→招生工作→硕士生招生计划申报→填写“现可用的科研经费”栏目、“正在主持科研项目”、“计划研究生招生人数”栏目。
2、填写“计划研究生招生人数”栏目后,请点击本栏后面的按钮。
3、如需修改“导师基本信息”www.lindalemus.com,点击教师服务管理→研究生导师信息维护→导师基本信息维护。
4、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
第3步:递交申请表
提交后,在线打印一份《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导师招生计划申请表》,导师本人亲笔签名后,交给二级学院/联合培养单位。
提示:
1、联合培养导师务必先按网上提示选择“负责学院”,方能选择招生专业。
2、专业名称后面有“专业学位”即为专业型专业,专业名称后面没有“专业学位”即为学术型专业。
3、保存后可以修改,提交后不可修改。个别导师提交后如需修改,请联系二级学院/联合培养单位(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