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博士录取工作已结束。根据我校收费政策,委托培养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委培生)学费标准:每人每年35000元,三年共计105000元。现将相关学费申请减免事宜通知如下:
1、高校及科研院所的优秀教学科研人员在职攻读博士研究生,可向学校提出减少学费的申请,学校视其学术成果情况决定是否批准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lindalemus.com。
2、学费减免申请获准的博士生须接受研究生院委派的专项工作任务。
3、请于2013年7月10日前,由委培生本人向我校研招办提出学费减免申请,经学校审批后,学费最高可减免40%,逾期不予受理。本校教工照此办理,学费最高可减免50%。
特此通知。(联系人:韩老师,孟老师,85228526,85221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