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高生源质量、优化生源结构,为学校提高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水平奠定坚实基础,探索多层次、多途径的研究生招生选拔机制和方式,学校决定继续试行综合考核选拔录取硕士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硕士研究生综合考核选拔方式
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有意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可申请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考核选拔,通过综合考核者:(1)若取得推免生资格,则以推免生录取;(2)若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初试成绩达到我校自主划定的复试分数线,则享有优先录取的资格。
二、申请条件
申请参加我校综合考核选拔的学生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缺一不可):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法纪处分,身心健康;
2、综合素质高,具备良好的硕士研究生培养潜质,学风端正;
3、申请我校推荐免试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
4、本校、外校“985工程”高校、经教育部批准设置研究生院的59所高校的2014届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下列学院可以放宽到“211工程”高校的2014届应届本科毕业生:001马克思主义学院、002公共管理学院、003法学院、006高等教育研究所、007信息与网络中心、009体育教研部、010文学院、011外国语学院、013建筑与艺术学院、018医药信息系、021数学与统计学院、022物理与电子学院、025生命科学学院、027生殖与肝细胞工程研究所、047软件学院(软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065基础医学院、066肿瘤研究所。
三、综合考核的主要内容
1、人文素养,仪态举止,团队精神,社会责任感等;
2、心理健康情况(将进行心理测试);
3、外语水平测试,包括公共外语和专业外语听说水平测试;
4、专业水平测试,包括本学科基本知识、基本原理,学科发展前沿动态,对相关学科的基础知识的了解程度等;
5、创新能力考察,包括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独立承担科学研究的能力;
6、实践技能考察,包括参加社会实践情况,实验操作测试,临床技能考核等。
四、综合考核选拔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向我校提出网上报名申请和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必须提交纸质申请材料才算有效报名申请);
2、网上报名结束,校研招办对网上报名申请名单进行形式审查;
3、各学院(系、所、医院)网上公布综合考核选拔方案,并通知申请人参加综合考核;
4、各学院(系、所、医院)组织进行综合考核;
5、各学院(系、所、医院)将综合考核合格者名单报送校研招办;
6、校研招办审核确定合格者名单并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