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请新生在7月 1日前登录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 (网址为http://210.29.65.208:8080),用户名为学号,初始密码为123456(详情关注:研究生处网站《关于2013级研究生新生学籍注册的通知》),点击“学籍信息录入”填写学籍信息。此学籍信息将存入本人档案并上报教育部,须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各项数据,务必保证准确无误。填写完毕后,打印学籍表一份,报到时交所在学院。
2. 录入学籍时请务必选择是否预订教材,凡选择不预订或未选择者一律按不预订教材处理,如选择预订教材,则教材预订后不能退订;请务必选择是否住宿,凡选择不住宿或未选择者一律按不安排住宿处理。
3. 特别提醒:因教材预订与住宿需提前安排,因此请各位新生务必于7月1日前完成信息录入,否则按默认不预订教材和不安排住宿处理。
五、新生入学缴费须知
1.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研究生须按合同缴纳培养费(自筹经费研究生收费5000元/人/年,共15000元/人/三年;委托培养研究生收费8000元/人/年,共24000元/人/三年);教材代办费统一预缴600元/人,多退少补;医疗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费暂定为63元/人/年;实际收费标准以南通市医保中心收费标准执行。住宿费统一预缴1200元/人/年,财务处根据实际住宿安排情况收取相应的住宿费。委托培养、自筹经费、专业学位及非定向档案不到学校者不享受普通奖学金。
2. 为使您顺利入校缴费、注册,减少携带现金的不安全因素,我校学生收费使用银校收费管理系统,委托建设银行代收学杂费等,一律不收取现金www.lindalemus.com。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1)各位同学在收到录取通知书的亦同时收到建行龙卡借记卡。学校通过此卡代扣学杂费、住宿费、代办费和代发奖助学金等。学生在校期间,不得进行龙卡销户。缴费龙卡如有挂失、重办,请及时在银行办理委托代扣变更手续,否则,不能扣费与发放有关费用者,后果自负。
(2)每学年开学前,请您持龙卡到建行任一营业网点存足各项费用(请多存1元保卡费),我校将委托建行一次性从账户中扣划学生应缴的学杂费等,不收取现金。学校委托建行扣缴的有关费用,财务处将于学期末集中打印收据,并通过学院发放到学生个人。
(3)开学时,学院根据学生收费网上查询系统提供的缴费信息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学生在学校内可以通过校园网财务管理平台或财务处网页,进入学生收费网上查询系统(网址为http://tdcw.ntu.edu.cn/index.aspx?menuid=35&language=cn),使用自己的财务编号(财务编号和初始密码均为入学时的学号)登录,查询本人缴费、欠费和有关款项发放的情况。学生也可登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查询自己的缴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