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论文工作是博士科学学位研究生的主要学习任务,是培养博士生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环节。为保证学位论文质量,加强论文工作过程管理,严格执行开题、中期及课题结题报告制度,在论文工作中,各学院、学科(教研室)、导师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把关。
(一)开题报告
研究生确定研究课题后,写出开题报告和文献综述,并于第三学期初进行开题,具体要求见《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开题工作的暂行规定》。
(二)论文工作的中期汇报检查
博士研究生在学位论文研究过程中,要进行阶段总结,并于第五学期初在学校范围内汇报课题阶段研究工作情况,由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论文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及下一步计划等,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以利于论文研究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学位论文预答辩
博士研究生应在学位论文盲审前进行预答辩工作,预答辩工作由博士研究生提出申请,由学院、学科组织,预答辩不通过者不得参加论文盲审及答辩,须经不少于3个月修改后,重新申请。具体要求参见《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实施办法》。
(四)实验记录
博士研究生应按《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实验记录本》认真填写课题研究的实验记录。学位论文研究内容属于学校科技项目管理的课题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lindalemus.com,可不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实验记录本》,直接填写学校科研处提供的实验记录本。
(五)学位论文的撰写和答辩
学位论文撰写和答辩,详见《南京中医药大学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及格式规范》、《南京中医药大学学位论文答辩的相关规定》。
十二、制定博士生的培养计划的相关要求
导师和指导小组应根据国家学位条例、学科专业培养方案并结合博士生个人情况,认真制定博士生的培养计划,详细填写培养计划表。导师需在博士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制定出培养计划,培养计划表一式二份,一份送交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存入研究生个人档案袋,博士生本人保存一份。在执行过程中如因客观条件变化,可以修订培养计划。
本规定自2010年9月1日入学的研究生开始执行,由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