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应用心理学专业学位、药学专业学位、公共卫生专业学位、临床医学(全科医学、临床病理学)和护理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培养期间可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经考核,按比例择优进入博士阶段,实行硕博连读;硕博连读基本学习年限为5年。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采取“分段连续培养、阶段考核筛选、择优选拔进入第二阶段、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培养方式,第一阶段(硕士生阶段)为三年,第二阶段(博士生阶段)为两年。详情请登陆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院网页,进入“管理规定”查看。
九、学费
研究生须按学年缴纳学费。学术型硕士研究生8000元/学年/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2000元/学年/生。其中,全科医学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实施专项经费补偿机制。
十、奖学金和助学金
1. 医学部将根据国家,北京市、大学等相关文件精神设立研究奖助学金。月资助力度不低
于往年。
2. 医学部对参与科研、教学、管理的研究生根据工作情况发放“三助”津贴,99% 的硕士
生可获此津贴。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的学生其助学金由导师视具体情况自行确定。
十一、就业
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的研究生,毕业后应回原单位工作或自谋职业,学校不负责就业派遣。如原为在职人员,在学习期间发生原单位由于撤销、合并不能接收,由学生自谋职业。其他研究生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
十二、资格审查
报考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考生经考试获得复试资格,接到复试通知后按以下要求提交材料(未注明项均一式两份):
1.《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教育招生网查看《关于登录北京
大学研究生教育招生网打印《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的公告》中的登录规则下载打印。网址:http://admission.pku.edu.cn
2.个人陈述: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页→硕士招生,下载“北京大学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个人陈述”。
3.大学本科成绩单:非应届生加盖母校教务部门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免交,待录取后,入学报到时查验)。
5.已完成的科研成果、其它获奖证书等(一份)。
6.同等学力考生必须提供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一篇以上)。
以上材料必须真实,否则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考材料按顺序左上角装订,并列出目录,分别装订成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材料中凡属原件部分(即签字或加盖公章部分)均订在一份中,其中第5项只订在复印件中。
在复试时原件交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另一份复印件面试时交面试小组。
报考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十三、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复试时在医学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