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考核时由医学部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考生需事先准备一张一寸照片办理体检表。
十、报考费用
考生的报名费、体检费、复试费等按当年有关规定执行,由本人自理。
十一、学费
研究生须按学年缴纳学费。学术型博士研究生10000元/学年/生,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15000元/学年/生。
十二、奖学金和助学金
1. 医学部将根据国家,北京市、大学等相关文件精神设立研究奖助学金。月资助力度不低
于往年。
2. 医学部对参与科研、教学、管理的研究生根据工作情况发放“三助”津贴,99% 的博士
生可获此津贴。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的学生其助学金由导师视具体情况自行确定。
十三、就业
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研究生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lindalemus.com,毕业后应回原单位工作或自谋职业,学校不负责就业派遣。如原为在职人员,在学习期间发生原单位由于撤销、合并不能接收,由学生自谋职业。其他研究生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
十四、违纪处罚
如发现考生有申报虚假材料、考试考核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考核纪律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五、招生监督机制
1.博士生招生贯彻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行政监控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办法,严格实行公示制度。 2. 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网站公示博士生招生工作相关要求、考核成绩和拟录取名单。
3.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争议,考生可向学院(部)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提出申诉,若有争议也可向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
十六、招生信息与咨询
1.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需及时浏览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院网页(www.bjmu.edu.cn→人才培养→研究生教育),查看招生相关信息、学院专业介绍、招生咨询问题等。
2.咨询电话:(010)82802337,82802338
十七、如在2014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