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完整,它将作为招生面试考核中的内容之一。材料不真实者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申请材料按顺序左上角装订,并列出目录,分别装订成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材料中凡属原件部分(即签字或加盖公章部分)均订在一份中,由1-6项组成;复印件由1-10项组成。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8号北京大学药学院教学办公室,邮编100191
联系电话:010-82801117
四、材料审核
1.药学院教学办公室对考生网上递交及函寄材料进行形式初审,将符合要求、材料齐全的考生申请材料提交专家组审核。
2.各专业应组成专家审核小组,根据考生的学术背景、硕士研究生期间的工作、综合能力、专家推荐、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等,进行“评价指标体系”的考核(附件1)。
3.考生必须通过材料审核后,方能取得复试资格。
4.院招生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材料评审成绩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参照医学部研究生院复试原则,拟定复试名单。
五、复试录取
1.复试按专业进行,内容包含:
(1)能力倾向测试,由医学部研究生院统一组织;
(2)专业英语、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笔试,具体内容由各专业决定;
(3)专业面试:面试由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不少于5名副高职称以上专家组成综合面试小组。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40分钟,其中考生PPT介绍自己基本情况20分钟,专家面试20分钟。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学术潜力、英语水平等。每位面试专家根据面试表的各项评分指标对每位考生进行无记名打分;
(4)实验能力考核,具体内容由面试小组决定。
2.复试成绩评定办法
在以上(2)-(4)项考试达到60分的基础上,复试成绩采用综合计分办法。能力倾向测试、笔试和面试的权重分别为10%、20%和70%,实行百分制。各学科按照总成绩排序择优拟录取。
3. 各学科将拟录取名单报学院及医学部研究生院。
4. 医学部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网上公示拟录取博士生名单,向拟录取新生发录取通知书。
5. 拟录取博士生于2014年秋季入学(入学前须取得硕士学位)。
六、其它未尽事宜请查看《北京大学医学部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