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精品战略,持续深化阳光治校,进一步吸引政治素质高、学习成绩好、综合能力强、科研潜力大、具有创新意识的优秀地方应届本科毕业生,改善硕士研究生生源结构,提高生源质量,我校面向全国部分地方高校招收推荐免试生。为保证接收的推荐免试生质量及招生工作的阳光公开,特制定本办法。
一、接收计划
我校接收地方高校推免生计划分军队计划和教育部计划,军队计划数按总政治部下达通知执行,约为10名。教育部计划数约为50名,其中临床专业接收地方推免生约为20名。
二、接收条件
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地方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国防生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予以接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遵纪守法,积极向上,愿为国家和军队医疗卫生事业服务。
2.身体健康,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能胜任正常学习工作任务。
3.毕业院校为“985”、“211”工程建设院校或本科院校及专业在教育部“2012年学科评估”中排名前20位次。
4.大学本科成绩优秀医学.全在.,线提,供www.lindalemus.com,全部课程不得有补考或重修。
5.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六级成绩不低于425分。
6.接收推免专业必须与本科所学专业为相同一级学科,具体学科限制参照我校硕士研究生报考相关要求执行。
7.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大学期间未受到任何处分。
8.在公开出版物发表科研论文、有科研成果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者,优先接收。
9.本科学习期间,具有学生会、党团组织工作经历,以及具有各类文体特长者,优先接收。
三、接收学科
我校医学、理学、工学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的学科均可接收非入伍推免生,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的非临床学科仅接收入伍推免生,所有接收推免生均为学术型。具体接收学科见附件。
四、接收程序
1.推荐免试生应在10月8日前向我校提出书面申请,需提供以下材料:
(1)《第四军医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2)所在高校2名研究生导师的推荐信;
(3)本科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本科院校外推证明;
(5)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六级成绩单;
(6)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和获奖证书复印件。
(7)文体特长等级证书或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