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为做好我校2014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及接收名额分配情况通知如下:
一、组织与管理
第一条我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校2014年推免生接收工作。
第二条我校研究生院负责全校推免生接收的组织管理、名额分配等工作。
第三条各有关院部负责本院部内推免生接收的具体工作,包括制定实施细则、接收推免生报名、组织接收复试等。
二、接收对象
第四条我校接收推免生的对象为:
1、获得我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所在院校为“985工程”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lindalemus.com、“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或所在学科专业为国家重点学科,获得推荐免试资格,且所学专业与我校专业相关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鼓励跨院部、跨学科交流。
三、接收名额
第五条
(一)接收学术型推免生
1、生物化工、生物医学工程、药物生物信息学、社会与管理药学、药物经济学、企业管理、药学信息学、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接收校内学术型推免生(不含“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班”)的名额不得超过本学科对外公布招生人数的60%;其他各学科接收校内学术型推免生(不含“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班”)的名额不得超过本学科对外公布招生人数的50%。近年来生源不足学科与今年新招生学科经研究生院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
2、各学科接收全部推免生(不含“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班”)的名额不得超过本学科对外公布招生人数的65%。
3、各学科接收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班的推免生不受名额限制。
4、每位导师接收校内学术型推免生的人数不得超过两人(不含“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