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接收专业学位推免生的名额不得超过本院部对外公布专业学位招生人数的65%。
卓越工程师班获得校内推免资格的学生只能推荐到制药工程(专业学位)。
制药工程(专业学位)只接收卓越工程师班的推免生。
四、接收程序
第六条
(一)接收校内推免生
我校接收本校推免生的复试由各院部根据本院部实施细则安排进行。各院部须在9月22日前将本院部各学科拟接收校内推免生的名额报送研究生院。
(二)接收校外推免生
我校接收校外推免生的报名及复试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0月7日前,符合我校接收推免生条件的考生www.lindalemus.com,向我校研究生院提交申请材料。
10月9日前,研究生院对提交申请材料的推免生进行初步资格审核。
10月15日前,各相关院部组织专家对经过初审合格的推免生材料进行审查、评议,确定复试名单,并对其进行复试。
第七条公示
10月18日前,各相关院部将确定的拟接收推免生名单(包括拟接收校内推免生和拟接收校外推免生)报送研究生院。
10月20日后,研究生院将全校拟接收推免生名单公示7天,有异议者应在7日内将意见反馈到研究生院,联系电话025-86185281。
10月31日前,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必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
11月10日-14日,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必须到相应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