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将根据考生初试与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及身心健康状况,综合考虑,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2)硕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
(3)拟录取为定向、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培养协议书。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调档审查。不签订协议或档案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4)学校统一将所有拟录取的考生报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录取检查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学费及奖学金
1、学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文件执行。
2、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我校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可享受或申请下列奖学金、助学金或通过其他途径获得资助。
1)设立优秀考生减免学费制度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lindalemus.com,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基础医学或初试总成绩超出国家分数线20%以上者,给予减免学费50%的奖励。
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每生每年不低于6000元。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根据学校在校生人数的一定比例择优评定,每生每年2万元。
4)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向基础学科和国家亟需的学科(专业、方向)倾斜。
5)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津贴。
6)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凡是符合条件的研究生都可以申请并及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可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金。到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研究生还可以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办法另行公布。
八、其它注意事项
1、招生目录中,“◆”所属学科为泰山学者设岗学科;“◇”所属学科为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一级学科;“●”所属学科为国家级重点学科www.lindalemus.com;“▲”所属学科为山东省重点学科;“★”所属学科为山东省重点实验室依托学科;“☆”所属学科为我校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
2、招生目录中,不列导师姓名,所列研究方向供考生了解专业研究动态和供报考时参考,复试时或入学后经师生互选确定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