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国家有关部委相关规定和浙江省物价部门的核准,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我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住宿费按照我校有关宿舍(含公寓)收费标准缴纳。
2.被我校录取的研究生可参评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以及国家助学金。还可以通过申请助教、助研和助管的“三助”岗位工作获得资助。
3.学校将通过采取减免学费、发放特殊困难补助、开辟入学“绿色通道”、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等方式,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资助力度。
4.符合条件的贫困研究生可申请获得宁波市研究生助学金3000元/年。
5.我校为研究生提供勤工助学机会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lindalemus.com。
注:具体学费标准及研究生奖助方案届时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
五、相关说明
1.在校研究生可申请学校学生科研创新计划(SRIP)课题、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得到不同程度的资助。
2.同等条件下,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
3.通过CET6的考生(分数线以学校当年公布的为准)可在入学后申请英语公共课免修,CET6合格分数的时效为2年。
4.人文与传媒学院(暨中欧旅游与文化学院)的旅游管理专业为2014年新批设的中法合作项目,学费:25000元人民币/学年(含法方注册费,以物价部门实际审批为准),学制:3年(2年中国、1年法国),毕业后获中方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和外方的区域发展咨询专业硕士学位证书。具体请见:2014年宁波大学中法合作硕士项目——旅游管理专业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