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根据国家录取政策、招生规模以及考生初试成绩、学习经历、身体状况等进行综合分析后确定参加复试名单。考生届时自行在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是否获得复试资格。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在复试前于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提交复试科目等信息,并自行打印《复试通知书》。复试时间一般安排在4月中旬,具体如下:
1.复试成绩权重为50%。
2.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听力、专业课笔试和综合能力面试等。
3.我校将采取笔试、口试、实验技能测试等方式或综合形式进行差额复试。各专业复试笔试科目详见我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4.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所有考生在参加复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携带学生证、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医,学,全,在,线,提,供www.lindalemus.com,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在复试报到时交学院审查、存档。
教育部规定,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招生单位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5.复试前,同等学力考生,以及跨专业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还需另外加试所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2门。加试科目为指定科目(无指定科目的专业,在复试科目及初试科目④中选考2门,但不得与初试、复试选考科目相同)。报考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不加试。
6.工商管理、会计专业学位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7.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8.不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9.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需在复试阶段到我校职工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