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于9月上旬报到入学。具体时间以我校发出的“入学通知书”为准。新生报到时,由我校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学费及奖学金
(一)学费
自费全日制、自费兼读制研究生学费标准见附表。
学费一律按学年度收缴,逾期不交者,视作自动退学处理。
上述学费不包括学生的教材费、学生来校接受导师指导的往返交通费、住宿以及办理各种证件的费用。
(二)奖学金
我校将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129号)及《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5〕325号)文件规定,设置港澳台研究生奖学金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lindalemus.com。奖学金种类及遴选办法,将另行通知。
四、培养方式
1. 港澳台博士或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方式基本上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相同, 采取导师个人指导与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办法,按照培养方案执行,选修课可根据港、澳、台学生实际情况选修有关课程;
2. 兼读制硕士学位研究生须按规定修完课程,至少应修满30学分,每门必修课程的成绩达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撰写与答辩。一般每周应有8 学时接受导师面授。如将面授时间集中使用,一般每月至少到校学习一次。 具体面授时间应在每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内由导师与学生商定,经学院、系审批,报研究生院备案,以便检查。
3. 兼读制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一般应来校修读外国语课程。 入学时第一外语水平已达要求,可获准免修,但要参加该门课程的通过考试。
4. 兼读制博士学位研究生暂未实行学分制。必修课程含第一外国语,基础课和专业课等四门以上(含四门)。每门必修课程的成绩须达70分以上(含70分)。学生每月定期到学校接受导师指导,基础课及专业课授课时间由导师与学生商定,报研究生院备案。
5. 其它未尽事宜,按中山大学研究生院有关规定办理。
五、学位授予
课程学习成绩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经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合格,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