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与复试同期安排,由我校统一组织,未参加统一体检者不予录取。
九、录取
我校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
考试总成绩由初试成绩(考核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各占50%。我校根据考生总成绩在各专业组的排名,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情况和身心健康状况,择优录取博士生(其中录取硕博连读的研究生原则上不超过招生总数的50%)。2014年7月初发放录取通知书,9月组织新生入学并进行资格复审。
十、其他说明
(一)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按照我校2013年博士生招生规模分配;2014年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博士招生规模文件为准。
(二)上述要求如与国家2014年博士招生文件精神不符者www.lindalemus.com,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凡报考我校的考生须遵循上述要求,否则谢绝报考。
(三)学费和奖助学金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精神,所有纳入国家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国家和我校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四)温州医科大学博士招生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343;
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邮编:325035);办公地点: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同心楼624室;联系电话/传真:0577-86689753;
联系人:刘老师、金老师Email:wmczs@126.com;